陽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印發《陽泉市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
陽政安辦發〔2020〕81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現將《陽泉市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陽泉市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辦法
陽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
陽泉市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辦法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風險,堅決杜絕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消防法》《森林防火條例》《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和《山西省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的年度考核(以下稱安全生產考核)。
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指: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旅局、市衛健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體育局、市能源局、市人防辦、市交警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市郵政管理局、市氣象局、陽泉煤監分局、陽泉公路分局、北京鐵路局陽泉站。
未納入考核的單位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責追責”要求,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做好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
第三條 年度考核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由市政府安委會統籌組織,市政府安委辦具體實施。
第四條 年度考核堅持客觀公正、科學合理、注重實效的原則,突出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強化責任落實和重點工作任務落實。
第五條 安全生產考核每年組織一次,采取日常檢查與年終考核相結合、自查自評與實地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考核時間由市政府安委辦統籌安排。
第六條 安全生產考核內容為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重點工作任務。
第七條 安全生產考核實行百分制評分。其中,縣區政府: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防范化解安全風險、強化基層基礎建設等綜合工作占60%,防范遏制事故占40%;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防范化解安全風險、強化基層基礎建設等綜合工作占70%,防范遏制事故占30%。
第八條 市政府安委辦依據本辦法和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于每年年底前,牽頭組織相關單位制定考核細則和評分標準,報經市政府安委會審定后統一組織全市安全生產考核工作,市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積極配合。
各被考核單位按照考核細則和評分標準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自評,并將自評報告報市安委辦。自評報告作為各被考核單位安全生產考核評分依據之一。
第九條 事故考核時段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經查實考核年度前兩年內發生的瞞報事故列入該年度考核。
第十條 安全生產考核結果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己说梅?/font>90分以上為優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第十一條 考核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評為不合格等次。
(一)發生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消防責任事故的;
(二)發生2起以上較大生產安全、消防責任事故的;
(三)事故死亡人數上升且超過上一年度3人的。
第十二條 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組織事故搶險救援和救災等工作取得顯著成績,受到國務院安委會、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每有一次加1分;縣區政府考核年度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下降超過3起和3人以上的,加1分;縣區政府考核年度內無事故的,加1分;累計加分最高不超過5分。
第十三條 因安全生產工作落實不到位,受到國務院及有關部委通報批評的,每通報一次對負有責任的被考核單位扣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通報批評的,每通報一次對負有責任的被考核單位扣1分;受到省安委辦和市委、市政府通報批評的,每通報一次對負有責任的被考核單位扣0.5分;收到市安委辦通報批評的,每通報一次對負有責任的被考核單位扣0.2分??鄯忠罁榭己四甓葍认逻_的通報。
第十四條 市政府安委辦對安全生產考核結果進行通報,同時抄報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督查室、市考核辦和市政府督查室,作為各有關部門綜合考核和考評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重要參考。
第十五條 對在安全生產考核工作中弄虛作假、瞞報謊報情況的單位,視情節采取責令整改、通報批評,考核結果降低一個等次等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六條 本辦法所稱“以上”包含本數、“以下”不包含本數。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市政府安委辦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